南钢股份: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证券之星   2023-03-28 20:12:21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资料图)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拟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执行情况的议案》和《关于与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的风

险持续评估报告》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南京钢

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后认为:

  一、经核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服务业务从业资

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

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

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

情形。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上述议案的提请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

  三、上述议案的及时审议符合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

  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请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

十六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应文禄          王翠敏            王全胜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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